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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十条是什么

admin 感悟评价 2024-06-17 39浏览 0

中华人民共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200字

最近,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我们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个别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 伤害了我们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

读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同时,我觉得我们的国家十分重视我们未成年人,我们更应努力学习,报答祖国。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犯的群体。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用法律回答“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

回答量:121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113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相信很多爸爸妈妈在孩子犯错的时候都会纠结,要不要教训孩子。 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因此棍棒教育在中国广为流传,大部分家长在生气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去打孩子。

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行为方式是不正确的,从棍棒两个字来看,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含有暴力成分在里面。对于青少年来说,这样的行为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问题。

本文《棍棒底下出孝子在美不通打孩子华裔家长被罚》由(liuxue8com)03月07日转载于中国新闻网。 据美国《侨报》报道,“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是中国传统家教观念,然而这一套在美国不仅行不通,还有可能因体罚孩子被控罪,甚至被剥夺抚养权。

闹脾气以责骂教导孩子不但没法从源头上解决困难还会渐渐地耗光以前的真情和信赖。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心得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等共同责任。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忍受,而应该大胆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我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最近,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从本法开始实施起它就成为了教师与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作为教师我们要深入的学习此法,让此法成为保护我们的利器。

《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

1、《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因此,制订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2、现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了未成人是受保护的,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还我们一个健康、幸福的童年。以后要努力学法、懂法、守法,做个好公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读后感 最近,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4、近年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这种问题发生的原因有来自社会的,学校的,家庭的,个人的。社会学校家庭应该对青少年给予特殊的保护,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应该是未成年人自己。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5、如果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父母是不能私自偷看我们的日记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隐私保护法这条规定:《条例》对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等行为都作出了明文禁止。所以说,偷看孩子日记或聊天记录是犯法的。

6、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必须履行哪些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

1、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2、这里的家庭暴力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性别、身体状况的歧视,殴打、辱骂等身体及言语暴力。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实施了家庭暴力,可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我国法律虽与大陆法系相接近,但却未设亲权制度,对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系以监护制度来调整,采取的是广义上的监护制度①。本文拟从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的历史沿革以及各国关于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法律规定入手,探讨我国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法律性质,以及完善这一制度的构想。

4、《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民法通则》专门设置了监护人制度,并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5、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 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 婴。

6、【支招】第一个,他不会自主去安排自己的时间。需要有人监督,这就是依赖性的问题。第二个,总是问对不对?说明这孩子缺乏自信就是自我效能感低。所以,我在这里给您的建议是,让家长慢慢的把陪伴的时间减少。可能第一天陪伴孩子十分钟,告诉他妈妈现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去做。

体罚孩子,法律不容!

1、体罚教育往往只会导致孩子心理创伤和负面影响,而且也不符合国家法律与道德观念。根据中国法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家庭成员、学校工作人员、监护人等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弃养、剥夺生命、健康等基本生存权利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2、寻求专业建议:如果体罚情况持续,可以考虑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建议,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联合其他家长:与其他受影响的家长保持联系,共同探讨如何应对体罚问题。这可以增加家长们的力量,推动学校采取更积极的措施。

3、所有形式的体罚都是不道德的且违法的。体罚无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反而可能导致一系列负面的影响,包括心理伤害、依赖、羞辱、愤怒、恐惧等问题。研究表明,体罚不仅会对孩子的心理和情绪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可能导致行为障碍、学习障碍、外部化问题等进一步问题的出现。

4、体罚教育可能反而教育不当。如果父母仅仅是以体罚作为手段来惩罚孩子,那么孩子可能不会从中得到任何教育。一些研究表明,体罚教育实际上会使孩子更加顽固,难以控制,因为他们会变得更加抵抗和没有尊重。 体罚教育有可能违反法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体罚教育已经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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